
6月17日,上海普陀法院对新城董事长王振华涉嫌猥亵儿童案进行一审宣判,以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次日,王振华的辩护律师发布“千字声明”,称王振华已提起上诉,请求二审判决他无罪,还表示要恢复王的上海市政协委员、全国劳动劳模等所有荣誉。一时之间,朋友圈刷到多篇文章,有讨论证据有效无效的,有骂“有钱就是可以为所欲为”的,也有斥责辩护律师丧尽天良的,还有把矛头引向制度问题的.......看似群情激愤,大有炸平普陀山之势,但我看到,一个原本可以用法律武器制裁的行为,变成道德层面的批判,就知道王振华和他律师们赢了。一篇篇让读者们流泪的锦绣文章有什么用?就像当年董卓淫乱朝堂,王允召集一班老臣在那里哭泣时,曹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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