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尘埃落定。香港选举新规30日在全国人大常委会获得全票通过,全国人大层面围绕修改完善香港选举办法的立法行动由此完成。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简单描绘了香港接下来的大致安排:4月中提交条例草案,期望5月底完成审议三读通过,6月进行选民登记,计划9月先举行选委会选举,12月改选立法会。这一届立法会将继续运作到10月中下旬。香港由乱到治的政治路线图更加明朗。30日通过的对《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的修订,总共4200多字,主要涉及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和立法会的产生办法。先说说选委会。首先,选委会整体构成发生变化。选委会人数从原来的1200人增加到1500人,原来的四大界别也增至五个界别。新增的第五届别是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香港代表,以及一些中国全国性组织的香港成员。这显然是为了让更多的爱国爱港人士能参与到选委会中。涉及到具体的界别,部分有合并或者压缩。比如医学界和卫生服务界原本在选委会中各有30席,在合并为医学及卫生服务界后,总共拥有30席。教育界和高等教育界同样原来各有30席,如今合并后占30席。社会福利界从60席压缩至30席。还有“一增一减”尤为引人关注。选委会新增商界(第三)17席,着力体现在港中国企业的存在。目前香港2000多家上市公司中,近一半是中资企业,市值更是超过七成。而区议会界别已被取消。也就是说,区议员不再被纳入到选委会中。人大常委谭耀宗说,这是根据《基本法》第97条的精神,让区议会“去政治化”,使其不再成为“反中乱港分子瘫痪政府,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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