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5日,我写过一篇《细思极恐!十方面分析审查滴滴出行的政治意义!》,现在滴滴事件又有了新的进展,因此此文为“再论对滴滴审查的重大政治意义”。7月9日,国家网信办发布通告:“滴滴企业版”等25款App存在严重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问题,要求应用商店下架上述25款App,各网站、平台不得为“滴滴出行”和“滴滴企业版”等上述25款已在应用商店下架的App提供访问和下载服务。此前一周的7月2日,国家网信办对“滴滴出行”实施网络安全审查,审查期间“滴滴出行”停止新用户注册。7月4日,国家网信办再次宣布,“滴滴出行”App存在严重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问题,通知应用商店下架“滴滴出行”App。7月10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关于《网络安全审查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第六条明确,掌握超过100万用户个人信息的运营者赴国外上市,必须向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申报网络安全审查。现在我们就国家网信办的三次通告进行八个方面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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