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吁在刑法中,专设一条否定南京大屠杀罪!

2021年12月21日

我多年来一致呼吁订立《反汉奸法》,对各种汉奸言行给予严惩,特别是要入刑罪。因为党纪政纪处罚往往失之于轻,比如12月14日,衡阳县刘某文在QQ群内发表质疑南京大屠杀等不当言论,引发网友愤怒。最后衡阳县公安局依法对他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又比如还是在12月14日,上海震旦职业学院女教师宋庚一,在课堂上公然针对南京大屠杀发表不当言论,最终的处理连行政拘留都没有施行,仅仅是开除教职了事。由于没有为此建立行业黑名单机制,所以她完全可能在其他大学的同情者的掩护下,重新登上三尺讲台。这样的处罚,对本人不痛不痒,对其他败类不足以以儆效尤。类似事件的反复出现,对国家民族是莫大的讽刺和羞辱,会伤害中国人民的情感,也会成为国际反华势力的笑柄。甚至不排除有些人借此吸引眼球、拉抬声量,炒作自己,向欧美日反华势力邀功请赏,摇尾乞怜。日本侵华战争,罪恶罄竹难书,日本鬼子对我军民大肆杀戮,我3500万军民失去了宝贵生命,其中最惨绝人寰的,就是南京大屠杀。日军对我南京三十多万同胞,进行了无差别的、极为血腥的疯狂屠杀。这个标志性事件,将侵华日军永远钉在了人类的耻辱柱上。正因为如此,日本右翼分子主持的战后历届政府,实际上都没有公开、正式承认南京大屠杀。日本右翼政客、学者、旧军人、新生代狂热分子,更是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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