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谋论与竞争战略!

2022年06月13日

在我的《隐形战争》等文章发表的过程中,有些网友认为这是一个“阴谋论”。阴谋论也是人们经常提起的一个词汇,但人们对它的使用却很随意,没有确切的科学标准。有很多臆测的东西的确可以被称为阴谋论,而有些明显属于竞争性谋略范畴的,却时常会被人用“阴谋论”进行错误的指责。这两者之间要准确区分的确是有难度的,原因在于,他们往往都很难有充分的直接证据,并且可能充满迷雾。阴谋论与真正的谋略是否可以有科学的区分方法呢?本文就是来解决这个问题。首先我们谈一下“阴谋”与“阴谋论”。“阴谋”一词,与“阳谋”相对。“谋”,是指谋略。“阴”,是说暗藏的,也就是很难有直接公开的证据。尤其是,既然为谋略,它就是为达到某种目的,暗藏的东西可以是行为,也可以是目的和动机。阴谋一词如果是中性地来理解,它本意只是指目的或行为被暗藏的谋略。我们可以用一个中性的学术性的词汇来定义它,叫作“隐藏目的或行为的竞争性谋略”。既然目的和动机是隐藏的、被掩盖的,人们就可能认为它不是光明正大的东西。因此,阴谋一词往往带有贬义,如“阴谋诡计”就更多是指不正当的谋略。但是,隐藏的东西未必就一定是不正当的,不要说当年战争年代的地下党是隐藏的,就是现在正常市场环境中相当多的商业机密也都是隐藏的,不公开的东西,这些都不能说它“不正当”。无论正当还是不正当,阴谋还算是指一种客观的事实,只不过这种事实往往难以获得直接的证据,其事实难以直接确认。而当“阴谋”一词再加上一个“论”之后,“阴谋论”就带有了“不客观”“不是事实”“臆测”的含义。例如,说“登月阴谋论”,意思就是说持“登月是假的”这种观点只是一种臆测,其提供的证据并无根据。我们要认识到,“阴谋论”这个概念本身也可以成为一个常用的阴谋(也可说是阳谋)手段:因为阴谋常常难以有直接的证据,因此,如果要去否定某个对自己真正阴谋的正确判断,就可以说它是“阴谋论”。例如,说美国促发了俄乌战争是一种阴谋论,意思就是要否定对美国促发俄乌战争阴谋的指责。美国自己早就直接承认了,还有很多中国人在替美国否认。对阴谋和阴谋论认识非常欠缺的一个特殊表现是:有些已经接近于被公认(甚至是学术界一致公认)为是阴谋的事情,事实上并不是阴谋。例如,我在《超越战争论》一书中详细讨论了一个被普遍认为是阴谋的事件,其实并不是阴谋的案例。二战中日军偷袭珍珠港的情报,事先是被当时中国的国民党情报部门等破获、并传递给美国了的。当时罗斯福总统案头有相关的情报,但他却并没有根据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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