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邯郸三个小恶魔,杀了同学,埋了尸体,但是法律却无法给予足够的惩罚,于是大家再次呼吁修改法律。某些法律专家说,未成年人需要保护,同时法律不应该鼓励“报仇”。未成年人要不要保护,那得看所处的时代,当年为什么会有保护的想法,或者说,那是个什么时代,那是信息不畅通的时代。准确来说,短视频出现前,信息就是不畅通的。特别是2008年前,连家里有电脑的家庭都不多,大家想得到一些信息,只能靠电视和报纸。电视和报纸的好处是比较深度,坏处或者说短板也很明显,效率不高,毕竟阅读报纸需要耐心,许多人未必有这样的耐心,看电视的话,电视上未必时刻有想看的内容。传统的时代下,信息获取效率是很低的。于是成长的速度就很慢,说人话就是,小学生知道的通常不如中学生多,中学生知道的通常不如大学生多。大学生知道的通常不如上班族多,信息需要日积月累。所以未成年大多数真的啥也不懂,特别是14岁以下的,不能说没有特殊案例,但大体是如此。既然啥也不懂,那就有保护的必要。然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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