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又是一起严重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手段残忍,有犯罪预谋,甚至有过前科。每个人只要看到新闻,都会愤怒,也包括我,而且还带有一丝不安。目前网上出现了许多舆论,大致总结下来,都是将《未成年人保护法》说成是「未成年人渣保护法」,指责它根本无法保护未成年人。还有更多的人,态度坚决,一定要下调未成年人的犯罪年龄,理由是如今的孩子身处在信息时代中,各方面资讯发达,容易早熟,也更容易冲动犯罪。这样看似有道理,但细想一下,我觉得有点不妥,本末倒置了。哪怕现在整个网络都在愤怒,我也会坚持自己的立场:不能(轻易)下调未成年人犯罪年龄。为什么?因为这不关犯罪年龄的事。我们要将矛头指向正确的地方,力往一处使,不要被情绪文章所误导。首先,我们要明白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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