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卖大战已接近掠夺式倾销,理应强制结束!

2026年04月05日

已经持续了很久很久的外卖大战,这次要被彻底结束了。

325日,国家市场监督总局发布的官媒文章直接在标题上就写着《外卖大战该结束了》,在文章中明确把外卖大战定义成“看似惠民,实则内卷”,把外卖大战付出的巨大代价则定义成“普通人承担,而且远超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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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9日,央视新闻报道此事,标题为《监管重拳整治平台乱象,外卖低价狂欢正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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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巨头短短几个月集中资金优势去“烧掉”的钱,已经达到了正常定价的情况下,整个外卖行业全利润好几年都挣不回来的地步。

42日,《新京报》采访了各界学者,中国社会科学院专家认为

国内的外卖市场已经呈现出倾销特征,平台主要目的是排挤竞争对手甚至将其清场

这种“掠夺性倾销”为什么值得警惕?

因为危害性其实非常巨大,官媒明确说了全社会的普通人将为外卖大战付出巨大代价,而且远超预期。

外卖大战带来的直观感受就是满减券满天飞,普通人吃外卖变便宜了,这不是好事吗,为什么普通人会因为外卖大战而付出巨大代价,且远超预期?

因为外卖大战目前已经接近掠夺式倾销了,这是各国法律都严格禁止的行为,历史上有多个案例一再证明掠夺式倾销只要出现,必会导致普通人付出巨大代价。

掠夺性倾销的定义是大企业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大量销售产品,迫使行业内其他经营主体亏损运营进而最终破产。

一旦消灭了竞争对手,大企业就会以各种理由“证明”自己成本高昂,然后大量涨价,价格会飞升到一个离谱的地步,但此时消费者将彻底丧失选择权,市场上也没有任何力量可以与之抗衡。

然后这家以倾销实现胜利的大企业不仅可以收回前期低价倾销时亏损的“投资”,还可以赚取暴利,至于这些代价则全部由普通人支付。

这次的外卖大战还有一个特殊的地方在于,这种类倾销的资本来源具有“跨界”的特征,是一种从未有过的新型行为。

北京数字经济与数字治理法治研究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杨东

 平台利用雄厚资本进行长期的交叉补贴,并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确实存在演变为掠夺性定价的风险。

“交叉补贴”也是本次补贴规模不断拉大、时间不断拉长的一大原因。外卖大战平台主业不同、资本体量悬殊,却只以补贴互耗作为比拼手段。这实际上比的是谁亏得起,而非谁做得好。

掠夺性倾销对市场公平和秩序的伤害非常大,最终往往是普通消费者买单,因此各国政府都对有可能引发掠夺性倾销的行为很谨慎。

美国司法部就曾以“掠夺式定价”为由,起诉过美国铝业公司、微软、英特尔、亚马逊等一大堆公司。

起诉的原因不是美国司法部认为这些公司卖东西卖贵了,而是认为卖便宜了,司法部认为这些企业以显著低于成本的价格去销售产品,实质目的是为了消灭竞争者,从而摧毁美国的自由市场竞争,因此属于违法行为。

而世界各个国家都有类似美国这样的法律,都强烈反对“掠夺式定价”。

企业让利,低价销售,短期内看确实是好事,如果企业可以永远这么便宜的卖东西那也行,但问题的关键是一旦竞争对手垮掉,那所有的补贴和让利瞬间就会停止,然后就是疯狂涨价,以弥补前期亏损,且服务质量必将降低到“能用就行”,那时的消费者将毫无选择,只能被迫接受。

所以企业的这种单方面大额补贴的行为,可视为一种倾销,它是掠夺性的,并非善意让利,而是有预谋的利用资金优势,以短期亏损为代价来挤垮目标市场的本土生产企业,从而消除竞争,实现长期暴利。

举个例子,一家连锁超市利用自己的巨大资金优势,在社区内投入大量资金进行补贴,持续一年以亏本价销售所有商品。

对这种行为居民们一开始欢天喜地,但当所有夫妻店都被迫倒闭之后,这家超市立刻将价格提升到了远高于原来的水平,而且服务质量下降,但此时居民们已经没有了其他选择。

掠夺式定价的直接表象是降价,但科技进步所带来的生产力提升,其直接表象也是降价,如何区分这两者?如何评价企业的降价是正常竞争的善意行为还是利用资金优势搞倾销的恶意行为?

核心区别有且只有一个,那就是企业有没有按低于自身成本的价格进行销售,其逻辑基础是企业的正常行为一定是以利润为导向的,故意亏本的行为是不可能长期持续的。

中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一条明确规定:


“经营者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


世界各国均立法禁止倾销行为,不是反对“低价”,而是反对“以掠夺市场、摧毁竞争为目的的恶意低价”,其目的是为了保护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进而保护消费者,所以反倾销条例通行世界各国,不止在各国内部贸易的时候适用,在国和国之间贸易的时候也适用,WTO也明文规定禁止倾销性行为。

掠夺性倾销从根本上破坏了市场经济本身,把市场竞争从“比谁更好”变成了“比谁更能烧钱”,胜利不再属于最有创新能力和生产效率的企业,而是属于资金最雄厚,最能承受短期亏损的“巨头”,从而彻底扼杀社会创新的动力。

潜在的竞争者看到一个行业存在不惜亏本也要将对手打到破产,且资金极为雄厚的“巨兽”时,如果自己手里的资金没有对方雄厚,那就完全不敢进入,从而让市场彻底固化,竞争消失。

以外卖大战为例,短短几个月的时间里,阿里、京东、美团累计补贴高达800亿元至1000亿元。

这直接导致了社会资源的错配和效率损失,社会资金被大量用于非生产性的“消耗战”,而不是投入研发、设备升级或拓展新市场,这是一种巨大的社会资源浪费,而且是纯粹的内耗,严重削弱了中国对外的竞争能力。

而在三巨头补贴了那么多资金的时候,餐饮商家并没有因此受益,几乎是全体受损。

根据央视报道,你在外卖平台上点的外卖,比如羊肉串+门钉肉套餐,看似价格接近20元,但商家实际到手仅2.58元,明显低于肉串肉饼的实际生产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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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商家实收2.58元的肉饼套餐,还有商家实收1.25元给你做好的水饺,还有商家实收3.31元的西红柿鸡蛋面。

根据中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四条,平台经营者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平台内经营者按照其定价规则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扰乱市场竞争秩序。

看似外卖平台给了巨额补贴,但补贴大多流入了连锁企业中小餐饮商家一片哀嚎。

而在外卖餐饮企业之外,正常的堂食餐饮店已经连哀嚎的力气都没有了,因为外卖的超低价格必定会影响其他餐饮企业。

一个人每天吃的饭是有限的,晚上点了外卖就不可能去吃堂食,双方的客户群体重叠度是非常高的。

中小餐饮企业是社会就业的蓄水池和经济活力的源泉,但他们资金都非常有限,无法承受长期的亏损,一旦倒闭就会导致社会就业出现问题,同时市场竞争的多样性会丧失。

而外卖行业在全球范围内都是利润率极低的一种平台生意,比方说美国的Uber EatsDoorDash利润率分别为1.5%3.3%,这个行业的企业天然就容易被巨额资本给挤兑破产。

中国政法大学数据法治研究院院长时建中教授认为:


外卖大战应该结束了,如果用一个同义词去替换它,应该是外卖领域无效、低效以及不合法的这样一种竞争应该结束了。为什么做这样的替代,还是避免把反“内卷式”竞争理解为反竞争,因为竞争永远是带来繁荣、推动创新、维护消费者整体福利,当然这种有效机制一旦被扭曲之后,就走到了所有良好目标的反面。所以现在需要遏制“内卷式”竞争,甚至使用比较严厉的制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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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大学经济学院院长张军认为:


我多服务一个消费者,我不增加成本,所以从理论上说,我可以赢者通吃。平台的市场份额可以无限扩大,没有成本可以阻碍平台市场份额扩大。其实这也是为什么平台都愿意花血本进行恶性竞争,因为平台总是希望没有竞争对手,总是希望竞争的这些平台被打下去,这样可以获得更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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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这些都是央视播出的原话,用词其实非常严厉了,说明国家认为当前的外卖大战已经到了足以威胁市场竞争的地步,所以必须被制止,甚至使用比较严厉的制止方式,以减少消费者即将付出的巨大代价。

市场经营主体到底是A还是B,这个其实无所谓,但我们必须要保护市场竞争的存在,否则普通消费者将付出的巨大代价会是“远超预期”的那种。

虽然官方已经多次给出要求,但部分平台仍未有收缩迹象,所以这次才给出了如此明确的定义,且用词非常强烈。因此,外卖大战理应被强制结束。

这样做的核心目的,是最大程度的维护市场竞争的存在,最大程度的保护普通人免于付出“远超预期”的巨大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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