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云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了孙小果案部分情况,还对公众广泛关注的孙小果的家庭背景进行了介绍。通报显示,孙小果第一次犯强奸罪时,用假病历逃避收监执行,第二次犯强奸罪时,用立功获取减刑。然而,据媒体此前披露,孙小果在第二次强奸罪时原本已判处死刑,何以又有服刑并减刑的机会?孙小果又是如何做到“死里逃生”?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孙小果死刑案中的一名疑似同案犯执行了全部刑期,而孙小果本人因何理由引发再审并进行改判,并进而在服刑十余年后成为昆明“夜场大佬”的过程,成为该案目前最大谜团。多名刑辩专家认为,法律规定中“枪下留人”的三种情况中,适用于孙小果的或只有揭发、检举他人犯罪及重大立功。云南方面通报称,对孙小果1998年犯强奸罪一审被判处死刑后,二审、再审改判以及刑罚执行和其他违法犯罪正加紧开展调查工作,依法全面深入彻查该案。这意味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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