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周,全国掀起治超风暴,多地都在严查超载车辆。这都是因为本月10日发生在江苏无锡312国道上的桥面侧翻事故。事故造成3死2伤的悲剧,目前基本可以确定的是,“超载”是酿成悲剧的直接诱因。事发时,跨桥上有两辆大货车,累计超载300多吨。超载这一老问题,再次成为了全社会关注的新焦点。“不超载不赚钱”这一道路货运行业的潜规则,是驾驶员违法的心灵安慰,是面对监管部门执法时最有力的辩词,甚至也是获取社会理解最好的公关语。然而,将责任抛给社会,抛给行业整体,个人就可以任意妄为,一“超”了之吗?不可否认,超载确实有深刻的社会经济原因,但不管超载的社会原因有多复杂,行为人责任自负的原则都应该适用。2015年,客运超载已经入刑,货运超载入刑在国际上也早有先例。无锡事件后,“超载是否入刑”再次引发了社会议论。“不超载不赚钱”的说辞真站得住脚吗?超载入刑究竟是否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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