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谣言”是生活用语,法律上对谣言的表述为“虚假信息”。在有关新型肺炎的问题上,编造、散布,或组织、指使他人散布虚假信息造成社会秩序混乱的,属法律严格禁止的对象。虚假信息的产生有其深刻的社会根源,在一线实施社会治理的有关机关和个人,对此应有深刻的认识,这是更好履行执法责任的前提。谣言之所以产生,主要基于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1、虚假信息起源于个体认知能力的局限。不同个体基于认知水平的差异,对同一事物,完全可能产生不同程度的虚假信息,我们应该理解法律对个体的适度宽容态度。比如“华南水果海鲜市场确诊7例SARS”谣言案件中,如果机械地理解适用法律,我们的确可以认定,鉴于新型肺炎不是SARS,说武汉出现了SARS属于编造不实信息,符合法律规定的编造并传播虚假信息行为,给予其训诫或行政处罚甚至刑事处罚,都有正当性。但事实证明,尽管新型肺炎不是SARS,但是信息发布者发布的内容,并非完全捏造。如果社会公众当时听信了这个“谣言”,并且基于对SARS的恐慌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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