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肺炎疫情持续蔓延,这几天全国的确诊病例增量,都在几千几千的增加。爆发期已来临。在史无前例的喧闹舆论中,有一个贯穿始终、且处于舆论漩涡、至今未见答案的问题,那就是前期疫情的延报问题。当前疫情的扩大,很大程度上就是由于延报导致的公众认知不到位、地方政府隔离管控不及时导致扩散性传播。关于延报问题,武汉市长在1月27日在接受央视专访时进行了简单的回应。“这次疫情其实各方面对我们信息的披露是不满意的,我们既有披露的不及时的一面,也有利用有效信息来完善工作不到位的地方。对于披露不及时,希望大家理解,它是传染病,传染病有传染病防治法,要依法披露,作为地方政府,我获得信息之后,授权之后才能披露,这一点在当时不被理解。”那么问题来了,地方政府到底需要谁的授权?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将传染病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其中,“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属于乙类。值得注意的是,甲类传染病只有2种,鼠疫和霍乱。根据传染病防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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