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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香果女童案,凭什么改判“死缓”?


2020年05月10日 
这几天最令人愤怒的事情,莫过于“百香果女童案”。一个10岁的农村孩子,父亲见义勇为牺牲,自己卖百香果为家里赚钱,结果却被一个禽兽残忍刺瞎双眼、强奸虐杀、抛尸水塘。诸位觉得,这样的罪行,应该受到什么样的惩罚?然而在二审的时候,法官却认为嫌犯有“自首”行为,对案件的侦破有帮助,于是改判为“死缓”。但根据新闻报道,灵山县公安局通报,10月4日案发,但10月6日,仅仅过了两天,同村的29岁青年杨某被抓获并对杀害杨晓燕犯罪行为供认不讳。我不知道这个“自首”到底起了什么“至关重要的作用”,能不能请法院讲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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