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国安法颁布以来,国安法规定,国安案件由特首制定的法官审理。那么,到底那些外籍法官、双国籍到底适不适合审理国安案件呢?日前,香港终审法院的首席大法官马道立发表声明,声称所有法官都有获得任命的机会。当时占豪对此还进行了评论。最近一段时间,舆论也没怎么对哪些法官适合哪些不适合做讨论,由于国安法中有明确法官有哪些行为将不适合被制定国安法的审理法官,所以国家对此没有做细化规定,看样子是想看看香港方面如何执法。刚刚,终于有人喊出了双重国籍或曾宣誓效忠他国的法官不适合审理国安案件,这显然是一个非常值得赞赏的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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