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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克马被罚180亿,早该如此!


2021年04月13日  浏览(1144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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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吴鹏飞
来源公众号:吴鹏飞观点
已获授权

这两天,国家市场监管局对阿里巴巴开出180多亿元中国第一网络罚单,对其垄断经营进行处罚的消息,传遍了网络,大快人心。很多读者问我怎么看这个问题。我的回答是,罚得好,罚得快、罚得重,很好很好,早该如此。
 
关于这个问题,我多次表达过看法,就在三个月前,我曾经写过一组文章,名为相马经系列,其中有一篇重点谈到这个问题。那时候的观点,和今天的观点,并无二致。所以我干脆把当时的文章拷贝在这里,再次表明自己的看法,供读者参考。
 
我批评马云的文章,受到了绝大多数读者的支持,只有个别人在后台留言反复为马云贴金。当然,也有少数善良的读者,提到马云创业之初到处融资,得不到认可。后来是日本的孙正义慧眼识英雄,给了马云几千万美元的风投,才有了后来的阿里巴巴商业奇迹。
 
所以这些读者认为,阿里巴巴后来由最初支持的日本、中间加盟的美国资本联合占有70%以上的股份,并且持续世世代代从中国获得千倍、万倍、亿倍的利益,是情有可原的。当时中国的资金都没有这个胆识,活该人家眼光远大的资本赚大钱,我们不应该指责马云。
 
我不能不说,持这样观点的读者,很有一点规则意识,很有一点慷慨精神,但是这种大度用错了地方,就近似于糊涂了。虽然马云在创业中的关键时刻,确实得到了美日资本的雪中送炭,但是中国各种资本、包括金融机构在马云发展过程中,也给予过数百亿规模的支持。
 
并不是说,只有美日资本在支持阿里巴巴的成长,更不是说在它所有的成长关节点,中国资本都在袖手旁观。不过公道地说,美日资本因为处在互联网先行地区,对互联网服务企业的巨大发展前景,比中国各类资本更有经验,更有眼光,更有魄力,这确实是事实。
 
但是,我认为,马云的疯狂发展,除了他借助了中国互联网迅猛发展的大势之外,除了互联网自身的超强几何繁殖功能以外,除了中国经济发展为互联网企业培植了肥沃土壤以外,除了马云自身的商业才能之外,阿里巴巴的神话,最最重要的原因是我们的监管观念落后。

我们监管观念的第一个落后之处,是对互联网企业对国家安全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比如,我们对金融业、能源业、汽车业、通信业、铁路业、农业、敏感的高科技领域等等,都有很强的自我保护意识,通过设置时间、准入、股比等方面的严格限制,阻止外资的随意进入。
 
这是因为我们认为这些产业涉及到国家的战略安全,涉及到政治、经济、社会的稳定,涉及到在关键时期可能被卡脖子的问题,涉及到外国资本可能控制国家命脉,可能大规模轻易地攫取中国的利益,转移中国的财富,所以国家在这些行业和领域的监管意识还是比较强的。
 
但是在互联网方面,我们从一开始就将它看成一个公共工具,一个普惠平台,一个创新领域,而放任了它的无序发展,忽略了它对国家安全的极端重要性,监管严重滞后,伪劣假冒、隐私泄露、偷税漏税、言论失控、金融诈骗、企业急剧膨胀,外资疯狂进入均未得到制约。
 
我们监管观念的第二个落后之处,是对外资大规模介入互联网的危害性认识不足。外资大规模进入互联网的危害至少有三,其一是外国资本控制了互联网言论,很多网络言论阵地对舆论的导向、对民意的引导,实际上掌握在外国资本家手里,他们会封杀他们不喜欢的言论。
 
这显然是政治安全的最大隐患。其二是外国资本掌握了中国的大数据,包括民意、消费、文化、习惯、风俗等等,这等于中国的底牌掌握在他们手里,此为经济竞争的最大隐患。其三是外国资本由此疯狂掏空中国,马云集团的市值已是中国GDP16%,还不令人震惊吗?
 
我们连参股美国的猪肉企业,都被以国家安全为由而拒绝,这可不是发生在特朗普任内。中国资本参股美国互联网龙头企业更是想都别想。所以阿里巴巴等互联网巨头,必须设置外资参股的上限,这不是什么创业救急之恩的问题,这是国家安全要求必须屏退外资的问题。
 
我们监管观念的第三个落后之处,是对互联网企业的垄断性造成的危害认识不足。我们有些糊涂读者认为美日资本因为历史原因应该垄断中国互联网大企业,进而垄断中国互联网,这是不对的。对于小企业那是对的,对于涉及国家战略安全的龙头企业,必须限制或赶走外资。
 
道理很简单,晋文公受到过秦国的资助,但他就位后也不能割让一寸土地;孙中山受到过日本人的资助,他不能因此就给日本人政治特权;中国革命也接受过苏俄的资助,但我们并不能与他们分享主权。美日资本早期资助过马云,不是永远在中国战略产业谋取暴利的理由。

如果我们以企业创建之理推论国家安全大事,那就是庸人之见了。马云其实很狡猾,他担心垄断电商被国家限制,所以把自己分成阿里、淘宝、天猫。但这是瞒不过严格监管的。马云们的垄断,实际上还造成了创新的死灭。因为任何创新都会被强大的外国资本扼杀或模仿。
 
我们监管观念的第四个落后之处,是对互联网金融可能造成的危害性的认识不足。马云早期推出支付宝的时候,他心里是很不踏实的,他为了麻痹金融监管,声称支付宝只是为了服务网上购物的方便,等做大以后,一定会交给国家。我们的监管部门没有意识到它能做多大。
 
因此对它的交易额、居间服务收费、沉淀资金的管理,都没有进行真正的研究和管理,结果导致了它的疯狂发展。还延伸出了所谓的蚂蚁集团。这只小蚂蚁在上演蛇吞象的游戏,大量套取银行资金疯狂壮大,以小额贷款疯狂鼓励透支和高额贷款利润,挑战国家金融秩序。
 
马云一是利用一点外资挟洋自重,二是吸纳权贵和国企微量资金为自己壮胆,三是自己和狐朋狗友拿出很少的资金,四是套取国家银行的巨量资金,以此绑架国家和政府,充分利用监管的缺位大发横财,反过来他还讥讽监管过度,完全是小人得志的嘴脸,理当掌嘴。
 
我们监管观念的第五个落后之处,是对互联网企业危害实体企业发展的认识不足。美国的电商销售,不及中国一个零头。在英国等西方国家,都没有中国马云之流推动的如此疯狂的网上购物。他们利用各种方法,培养一代中国人拼命透支,不停地买买买。
 
互联网电商的畸形发展,一点也不值得骄傲,众多媒体的无脑儿天天跟着惊叹什么双十一天文数字的销售,不知道这样的模式,使全中国无数家实体商业、实体销售产品被冲垮,本来可以养活一个个中产之家,无数企业的实体商业,变成了所有利益汇入两三家电商巨头。
 
互联网电商的恶性发展,解决了几十万人的电商就业,解决了几百万物流小哥的就业,却让几千万人失业、几亿人生活堪忧。外国人不疯狂发展电商,非不能也,是不为也。如何提高门槛,加强监管,打击垄断,鼓励更多实体商业加电商发展,是国家要考虑的大问题。
 
综上分析,马云的超高速发展,有马云个人商业才能的原因,有外国资本早期扶持的原因,有中国互联网正逢高速发展时期等原因。但最重要的的一个原因,是我们的监管严重滞后,几乎是放任一群人在肥美的大中国的互联网草原上免费养马,养很不地道的杰克马。180亿元的罚单,我希望是一个开始,是中国对互联网恶霸无序与垄断经营敲响的丧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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