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管部门对马云的阿里巴巴开出了180多亿的罚单,这个可能是中国有史以来最大的一笔反垄断罚款。由此不仅引起了互联网行业,而且也引起了全社会对垄断经营的关注。在这里,我想说一句真实的话,其实在我们国家,各种程度不同的垄断经营是普遍存在的。我国的反垄断法早在2008年就出台了,但是关于反对互联网垄断经营的呼声多年来一直没有受到真正重视,迟至13年之后,才有了这样一张罚单。虽然这个罚单有些解气,有些令人高兴,但另一方面,又让人对这张罚单有一些不够满意的感觉。第一个不满意是,这个罚单来得太晚。13年了,如果不是马云在上海金融论坛太嚣张、太过分、太不知道天高地厚,如果没有高层的震怒和干预,对阿里集团、蚂蚁金服涉嫌垄断经营和金融违规的调查处理,说不定还会拖后,这说明我们整个国家防垄断经营的意识还很淡漠。第二个不满意是,这个罚单太沉重了。这个大单虽然让人欢呼雀跃,但细想一下,罚单越大,意味着阿里巴巴垄断经营的时间长度、为害程度、主观恶性就越厉害,因此对我们国家互联网发展的伤害也就越深。这从另一个方面反映出,监管部门应当作为而没有作为,欠账太大。第三个不满意是,这个罚单应有后续动作。对垄断经营的罚款、对腐败资金的收缴,对各种行政罚没款的去向,不能仅仅是上缴国库。还应有所创新,这些资金应该说是对中小企业、对公众利益的直接伤害形成的,我建议建立一套制度,把这些资金发还给受到伤害的主体:企业和群众。资本都是逐利的,都是希望利益最大化的,因此企业都是希望更多占有市场份额的。但是最简单的获利方式,最暴力的经营方式,就是垄断经营。表现形式主要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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