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在美国引发最大争议的事情不是戴不戴口罩,也不是打不打疫苗,而是一个枪击案的审理。美国十七岁青年里滕豪斯跨州持枪,枪杀两名游行示威者,并打伤一名示威者。经过一年多的审判,里滕豪斯被法庭宣布无罪释放。判他无罪的理由是因为他出于‘自卫’。事情的细节到底怎样,各种版本都有。游行示威中发生暴力事件在美国也比比皆是,在双方的冲突中,里滕豪斯被人攻击从而导致他开枪还击也不是不可能。这些既然连法院都搞不清楚,我们这些远隔重洋吃瓜者自然更加难以辨明是非,更何况,我们并不熟悉美国的法律,所以对于这一结果我无法做出正确的判断。所以我今天要说的也不是这一判决结果是否合法合理。但是特朗普先生却是非常兴高采烈的,毕竟,这是白人至上的胜利体现。有人说,死者和伤者也都是白人啊,怎么可能是白人至上的胜利呢?原因很简单,被打死打伤的三名白人是去参加抗议警察暴力执法,开枪致一名非裔男子雅各布瘫痪的游行的。而这位里滕豪斯,并不是威斯康星州的居民,他居住在伊利诺伊州。他之所以出现在现场,是因为他相应了美国白人右翼集团的号召,从家里带着枪前往威斯康星州捍卫白人至上权利的。所以,在白人至上主义者们看来,这位里滕豪斯就是白人的英雄。相反,那两个被打死的白人,不去维护白人至上的权利,反倒为黑人说话,那对于白人至上主义者们来说,他们就是该死。前面说过,这件事在美国的法律中到底能不能定义为‘自卫’,这个我们不好说。总之,根据新闻报道,里滕豪斯的确在现场受到过攻击,里滕豪斯自己也说是受到当地业主的邀请,参与保护他们财产,【这一点,当地的业主否认了】。对于这些,不要说我们会一头雾水,恐怕一些站在法院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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