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经常看到一句话:国家之间没有永恒的朋友,只有永恒的利益。那么,正义、公平、平等.....这些在国家间究竟有没有用呢?毕竟,二战之后美国所建立的国际秩序就是丛林世界,我们呼吁的人类命运共同体,现在还没有建立。那么,我们说经常说的和平共处、平等互利,这些完全有悖于美国强盗逻辑的外交理念有没有用呢?我举个简单的例子,这就好比如我原来在做经销商管理的时候,如果我们和某个经销商达成了独家代理协议,经销商承诺只销售我的产品,而我也将区域的独家代理权给了经销商。一段时间后,经销商通过我的产品市场越做越大,做大了自然就有人跑过来找他,我的竞争对手过来找经销商,说你销售我的新产品吧,我的产品更有前途,利润更高。这个时候,经销商会怎么选择呢?商人,以利益为重,那么经销商是不是马上背信弃义,选择新的上家呢?如果我的产品只能给经销商带来100块的利润,而竞品会给经销商带来100万块的利润,那想都不要想,经销商马上就会喜新厌旧,背信弃义,选择新的厂家。在这个时候,我作为厂家,甚至不会去指责经销商,也不会去问经销商为什么背叛了我,否则那就是自取其辱......哎,要怪就怪自己没本事吧,凭什么我的产品没有吸引力呢?那么,如果我的产品能够给经销商带来100元的利润,而竞品能够给代理商带来120元的利润呢?这个时候,正常的经销商都不会为了多出来的20%的利润去选择背叛。因为这个利润不足以让经销商去丢掉自己的信誉,还要承担巨大的风险。你看,商人有时候都讲究道义,何况国家?是的,多数国家没有原则,尤其是如欧洲的那些非主权国家,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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