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刚度过了它第246个独立日假期。美国历史只有区区200多年,但它的“骄傲指数”却一直爆棚。美国人骄傲什么呢?他们自认为是“山巅之城”,代表全世界向往的“自由、民主、人权”价值观,缔造了“三权分立”的政治架构,特别是拥有自认为一套公正、独立的司法体系,其中包括一个“至高无上”的联邦最高法院。用他们的话说,坐在这个所谓“司法神圣殿堂”里的大法官似乎都是“绝对公正”的“宪法守护者”。然而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美国真有这样完美吗?美国最高法院真有那么神圣吗?《华尔街日报》报道,美国最高法院今年以来作出的12个重要裁决中,至少有6个是以自由派和保守派立场划线的。美国最高法院用一系列行动扯下了自己虚伪的面纱,明白无误地告诉世人:我从来不代表民意,也没想过公正。例证一:剥夺妇女堕胎权。6月24日,美国最高法院推翻有50年历史的“罗伊诉韦德案”判例,取消宪法对妇女堕胎权的保护,石破天惊,让堕胎权这个数十年的两党纷争战火重燃,支持堕胎的民主党和反对堕胎的共和党借此互相攻诘。一面是拜登领着民主党人指责这是“悲剧性的错误”,另一面是共和党高呼赢得了“一场重大胜利”,特朗普更高调宣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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