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天写下这一桩香港血案,并不仅仅表达一下“婚姻应当门当户对”“离婚应当跟前夫撇清关系”“离恶人要远一点”这些常见的媒体观点。小了,格局小了。一个写国际政治的中年大帅逼,当然要和大家手挽手,再往前一步,看到更广阔的思想领域。我们今天看到的现代社会,从物质上看到的穿T恤、开汽车、建水泥高楼、用电脑等等,全部来源于西欧或美国,而我们的精神世界,能读到的法律学、经济学、金融学、政治学、艺术史,甚至包括全球大历史,也全部来源于西欧或美国。废除死刑、程序绝对正义等等,是我们在接受西方物质世界时,同时也无条件接受的西方思想世界的一部分。我想真正有独立思考的人,是敢于怀疑一切事物合理性的,我们不妨大胆地问一句:这些法律上的规定,一定正确吗?因为欧美的文科导师建立了这一套体系,并通过他们的逻辑解释这套体系后,就一定要百分百接受?我们有没有考虑过,一套体系是否符合别的国家的生产力?符合这个国家的现状?我知道中国有大量的律师、作家、艺术家、经济学家,在吸收这些知识体系后,将这些知识奉为不可动摇的权威,但有没有想过,对方可能是错误的呢?咱们先不用百分百否定,也不用太极端,只是先尝试怀疑一下,在欧美人向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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