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一点来龙去脉。2018年以来,以色列最大的保守派利库德集团和以色列内部的阿拉伯政党产生激烈矛盾,由于双方的席位都不低,导致没有一个派别能单独组成联盟,从2018年以色列内阁频繁解散,这个僵局一直持续到2022年,以内塔利亚胡为代表的“国家阵营”赢的选举。这个“国家阵营”其实是一个执政联盟,是若干个党派组成,包括内塔利亚胡的利库德集团,沙斯党,联合托拉犹太教联盟组成,是一个比一个右,在这个联盟里面内塔利亚胡都不算右的。这些极右翼政客长期以来就和以色列最高院有矛盾,想摆脱以色列最高院的束缚,因此在这个右翼联盟的施政纲领里面就有一条,承诺对司法进行改革。其中最重要的有两条:改革以色列法官的任命,削弱法院的权力。先说法院任命:主要两个方面改革,一个是法院权力改革,一个是法官遴选制度改革,当然还有其他一些小改革再说。目前以色列法官是司法遴选委员会九名成员组成的,一般法官简单多数即可任命,最高院法官需要委员会9名成员的7名同意。目前的委员会的组成是:司法部长,内阁部长,2名议会议员(执政党一个,反对党一个),律师协会两名成员,首席大法官和最高法院另外两名法官。如上,这个系统构成,实际上是司法部门占据主导。现任的司法部长认为,应该改革司法遴选委员会,委员会要11名成员构成,分别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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