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约10年前,一条新闻被各媒体广泛传播,吸引了无数人的注意力。这条新闻说的是:某个大学生,在闲暇时爬树玩,看到一个鸟窝,一时兴起,就抓了几只鸟。结果人在树上爬,锅从天上降。那鸟,居然是野生保护动物,于是大学生被判入狱10年,到现在,他的家属还在为他上诉。一石激起千层浪,这条新闻被浓缩成一句话:大学生掏鸟被判10年,被广泛传播,激起了不满与热议,尤其被众多恨国党们争相转发与引用。「这简直就是严刑峻法,太不讲道理了,就为这个不小心的举动,就要判10年?」「人贩子才判7年,掏个鸟窝居然判10年,还有没有天理了?人命还没有鸟的命值钱?」.......从此之后,大学生掏鸟被判10年成为了批判司法不公的一个梗,被无数人引用。闫某被判刑后,他的父亲坚持申诉,并被多个电视台邀请做节目,在节目中他说到:他们就是在家门口的杨树上,有一个就是农村说的老鹳窝,书本上说就是喜鹊窝,王亚军(闫某的邻居)说:你看着是一个喜鹊窝,咱们把它掏了吧。这是当时他们同学给我说的,他当时肯定不知道是什么鸟.......孩子在自己家掏了个鸟窝,结果就是十年牢狱之灾,真心说不过去!闫某的遭遇博得了无数人的同情,在某知名网站的调查中,超过88%的网友认为量刑过重.....大学生掏鸟案,发生在2014年7月,当事人是河南郑州职业技术学院的学生闫某,这期间,闫某在监狱中表现良好,获得了三次减刑的机会,即将出狱,他的父亲表示可能继续上诉。对于这个事情,很多媒体们已经做好了准备,打算用此事再刷一次热度,激起大家的同情心。那么我们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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