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前天开始,网络上密集的出现公知大V带头反对34条的声音,一时之间无数人跟风叫好,喧嚣尘上,雀喧鸠聚,震耳欲聋......他们出奇的一致,上千个大V发出了整齐划一的犬吠声,几乎都是通稿,而且阅读量点击量都非常高。这个事情,是不是有组织、有预谋、有策划?大家自己去琢磨吧。我说了声音出奇的一致,它们纷纷都认为:第一、“伤害中华民族情感”是一个非常模糊的概念,每个人的理解不一样,无法判定执法的边界;第二、如果34条落实,那么必然会造成执法过度,造成公权力对公民的迫害;它们七嘴八舌叽叽喳喳锣鼓喧天,但是你即使看他们写的一千篇稿子,都是写这两个,万变不离其宗!好好聊聊这两个问题,其实这些让我首先想到了香港的2019年修例风波。事情的起源,是2018年2月,一对香港情侣去蛙岛旅行,结果在旅行途中,20岁的潘晓颖被其男友陈同佳谋杀。之后,陈同佳旁若无人的返回香港,并从潘晓颖的银行卡中盗取了19000元港币。陈同佳很快被抓捕归案,证据确凿,他自己也承认了这一罪行,但是法院最后却只判处陈同佳29个月刑期!为啥?因为陈同佳在蛙岛杀人,而香港法院对蛙岛谋杀案没有管辖权,无法以谋杀罪起诉;同时,香港和蛙岛也没有签署过引渡条约,所以香港警方没有办法把罪犯送到蛙岛去受审。最后,香港警方只能以盗窃现金、手机等行为控告陈同佳,只判了29个月。也就是说,香港的逃犯条例中存在着严重的法律漏洞。2019年2月12日,潘晓颖的母亲召开记者会恳请香港政府尽快修订逃犯条例,于是,香港于2月13日正式启动修例程序。看到这里,你是不是觉得很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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