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月前,贵州女企业家讨要工程款被刑拘,罪名是“寻衅滋事”。一时间“以刑化债”的话题屡上热搜。我当时写了一篇《如何避免掉入“以刑化债”的舆论漩涡》。四个月后的今天,贵州省联合调查组通报六盘水市水城区马某某伊案情况。这个调查组是由省人民检察院牵头、省有关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对相关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最后结论如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寻衅滋事”属实。但是,诱发冲突的原因也属实:“马某某伊与六盘水市水城区项目业主方存在债务纠纷,为向区政府施压以实现诉求”。最后判决是: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但考虑到其犯罪情节轻微,到案后均认罪悔罪,可不予刑罚处罚。实施寻衅滋事等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违法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可不以犯罪论处。最后处罚是:进行了训诫,和批评教育,上述人员均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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