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人在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发表后,别有用心地对《决定》内容进行带有某种目的的歪曲解读,企图混淆视听,带偏方向,以达到改变中国性质的目的。7月22日,胡锡进在其自媒体上发表标题为“取消这一关键表述,是历史性变化”的文章,称三中全会《决定》中取消了“公有制为主体”的表述,是历史性的。称在新的《决定》中,非公有制经济与公有制经济实现了真正的平等,不再区分谁是主体地位,谁才能发挥主导作用。称不同所有制问题在中国长期被视为政治问题,“大是大非”,本次三中全会带来的是非常重要的改变。那么,胡锡进如此言之凿凿地声称我们国家和我们党改变了“公有制为主体”的基本经济制度的表述,到底是真有其事还是他个人在歪曲解读、在故意带节奏呢?我们就以三中全会《决定》文件来看胡锡进是如何偷梁换柱、以偏概全、混淆视听的。《决定》第一部分第三节的表述是……
手机登录后(右侧登录口登录),可浏览全文
会员用户请加微信,以防失联!
赞
赞
已有62人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