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着这几天炒作沙白女士“安乐死”的舆论闹剧,也是该正经聊聊安乐死这个事。安乐死,往往变成“逼人去死”目前世界上只有极少数国家和地区在法律上允许安乐死。显然在沙白和其赞美者的脑回路想来,这是因为其他国家社会不自由,思想落后。这种想法非常愚蠢,我们即使只讨论理想状态,即推行安乐死的本意确实是给人选择的权利,在具体推行中也一定会面临尺度的困境。如果政策过度宽松,那么就是在鼓励自杀甚至杀人;如果政策过于严格,那么审核完一个人的时候,说不定病程早就到生命尽头了。就是说,即使只考虑理想情况,这也是一项需要慎之又慎的政策。而现实告诉我们,新自由主义世界在医疗生命方面,甭管一项政策初衷看起来有多好,最后故意玩坏是一定的事情。如瑞士的协助自杀,已经成了当地一种特色旅游业,各国人都喜欢去那里,还有公司发明了一些全新的安乐死设备打算在瑞士使用,比说安乐死座舱,因为过于离谱以至于瑞士当地都开始质疑。又如加拿大有着全球最宽松的安乐死政策,批准安乐死的审核并不比办驾照更难,关于加拿大医护鼓励乃至威胁患者安乐死的事情都有所发生。本来安乐死的定义最初是针对各种无法治愈,而且患者剩余时日不多的终末期疾病,最典型的就是晚期恶性肿瘤。但是实际上在安乐死合法化的国家,这一范围早就被无限制外推了,从肿瘤外推到了各种慢性疾病,比如沙白女士的系统性红斑狼疮或是某些慢性疼痛,而在加拿大,甚至已经计划外推到了精神疾病上面,也就是说未来加拿大可能会鼓励精神病人自杀。请问这和合法协助自杀的界限在什么地方?之前说过,当资本主义现代文明社会触碰到它的边界之后,它就会出现弃老和大规模推行安乐死的冲动。事实上,在新自由主义社会,安乐死就是容易被搞成“逼人去死”。不明白这一点的想想过去几年的……
手机登录后(右侧登录口登录),可浏览全文
会员用户请加微信,以防失联!
赞
赞
已有3人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