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一则新闻《加强个人境外收入监管境外买卖股票收入也要缴税》。其实前段时间就看到有一些境外投资大户,跑出来现身说法,说因为买港股美股,被催交税。这次是有《金融时报》的报道,基本证实确实有这回事。按照该报道的说法:“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个人股票交易所得属于财产转让所得,应当适用20%的税率按次征收。其中,个人在境内二级市场的股票交易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在境外直接进行股票交易所得没有免税规定,需要在取得所得的次年申报纳税。”这里比较有争议的点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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