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说说王振华的案子。我在人生的路上遇到过很多人,很多事,引发过我自己思想上的一些剧变。比如我以前认为只要是自由的,就一定是好的,只要是自由的,社会就会走向公平,走向平等,走向光明磊落,这世上就没有贪腐,就没有黑暗。后来我发现不对。自由化确实对国家、对社会有很大的进步意义,能让社会更有活力,也能保障社会进步,但不能完全自由化、彻底自由化。比如王振华这起案子,从现在看到的资料来看,王振华对9岁幼女性侵犯已经是基本事实,但是现在,有大量被资本豢养的写字的人,开始替王振华说话,说他判五年已经判得很重了,应该轻判。性侵犯9岁幼女,只判五年,还说重了?据媒体介绍,6月16日、17日庭审时,事发当晚为被害人验伤的医生、次日进行司法鉴定的法医均以证人身份出庭。两人均表示被害人处女膜破裂,且下体血肿及擦伤部位的具体情况显示为新鲜撕裂。庭审时,王振华始终说自己无罪,他说自己“只是摸摸孩子、抱抱孩子”,不承认被害人处女膜破裂与自己有关。王振华律师陈有西18号发表声明,北京有两家司法鉴定机构,七位国内权威的法医专家、妇科专家、DNA专家,对上海的门诊记录和司法鉴定意见,进行了书证审查和专家论证,得出了相反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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