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1年的一天,天津张园里,太监赵长庆神情慌张地将三封律师函和一封离婚书交给溥仪。溥仪看后脸色大变,命人迅速赶往国民饭店力劝“皇妃”文绣回心转意,不过此时文绣已不知去向……妃子把皇帝给“休了”,可谓千古奇闻,这让溥仪和皇族颜面扫地。文绣聘请律师控诉溥仪“事帝九年,未蒙一幸”,还常遭家暴,要求终止这段九年的无性婚姻,并一次性支付“赡养费五十万元”。而后双方律师一来二去、讨价还价,最终溥仪东借西凑给了文绣5.5万元,二人协议分手。在外界追问下,文绣说出了那句反抗旧婚姻的名言:“我不能再用封建伦理观念,来强行维系这种不幸地婚姻了!”事情办妥后,溥仪命胡嗣瑗代自己写谕旨:“淑妃擅离行园,显违祖训,撤去原封位号,废为庶人,钦此。”次日,这道“谕旨”,出现在京津两地报纸之上,轰动全国,传至海外。溥仪的“谕旨”试图捍卫皇家最后的颜面,留住帝制婚姻的余晖,怎奈文绣的“时代强音”启动了一种市场的发现程序。“春风又绿江南岸”,婚姻中激荡的总是人性中最真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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