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商业模式五花八门,但归根究底,和房东收租是一回事儿。房东有两种,一种是居民楼的房东,收钱让你住。一种是商铺的房东,收钱让你开店。这里说的,是后一种。我们可以发现,线下商铺收租的房东,其实做的也是流量生意。这个商铺的地段好不好,人流量大不大,门脸怎么样,你为此付费。互联网公司做的是一样的事情,只不过是在虚拟世界里。流量怎么算?流量=用户人数*用户时长。近几年,互联网的流量也开始卷。随着智能手机不断普及、网络资费不断降低以及诸多公共服务的线上化,网民数量快速见顶,用户时长更是被短视频和手机游戏迅速打到饱和状态,流量是恒定的,用户一天就24小时,短视频多吃几口,手机游戏和信息流就要少吃几口。你强一点点,我就弱一点点。讲白了,互联网大战说穿了就像是同一个地段的房东互掐,抢地盘,抢租客,抢租金。最早的互联网被描述为信息高速公路,这个比喻暗示着信息的通畅,一个消息只要发布,高效,实时,且减少了很多信息中介的参与。刚刚离婚的比尔盖茨不愧是一个当了十几年世界首富的狠人,他早在千禧年之前就对互联网做了一个更为准确的描述和预言,他认为将来的互联网是世界的中心商场,网民在这儿找到同好、可以讨论问题,可以做任何交易,它是一个大市场。而且相较线下,这里交易成本更低。今天,前首富的这个预言事实上已经实现,不仅仅可以随时随地讨论问题,哪怕再细小的小众爱好都能找到同好,绝大多数交易都已经完成了线上化。最重要的是,互联网成了一个超级大市场。在这个市场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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