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德国LGBT群体迎来了一次历史性胜利。德国性别《自决法》(Selbstbestimmungsgesetz)在这一天正式生效,德国人将可以自由变性,不再有性别束缚。这部法律是在今年4月,由社民党、绿党、自民党共同推动并获得通过的,于11月1日生效。德国人的性别不再根据生理特征确定,由本人在内政部户籍登记处填写即可(一年还可更改一次)除了性别之外,姓名(Vorname)也可以更改。比如奥拉夫.朔尔茨改为安娜.朔尔茨,王钢蛋改为王翠花,以确保姓名与性别匹配。至于身份证件上的性别和姓名随意变更,会给警方查案或追逃带来多少麻烦?德国政府是不管的。总之,LGBT大过天。《自决法》生效,确实给一些人带来了便利和好处。比如这位,德国极端环保NGO组织“最后一代”的骨干成员佩内洛普,TA自称心理女性,每次犯罪后(破坏交通、涂鸦博物馆名画等)都很痛苦,因为TA想被关入女子监狱,但法官总是不同意。现在TA终于可以自定法律性别,跟女囚们关在一个屋子里了,而TA是有丁丁的。德国已经走在世界最前列,绿党这些政客甭提多自豪了。法国不就是在奥运会开幕式上夹带了LGBT私货吗,跟德国的一步到位怎么比?根据《自决法》,每一位成年德国人将有4种性别可以选择:男性、女性、不男不女、无性别。它的突破性在于:人类的法律性别将不是由客观事实决定,而是由主观意志决定,还可以反悔。它的问题在于:只有少数人得到了便利,而给绝大多数人带来了麻烦,特别是女性的性别空间将受到侵犯。有人说,这不是反人类行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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