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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开的房地产税,会是怎么个计税方式?


2021年10月24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试点地区的房地产税征税对象为居住用和非居住用等各类房地产,不包括依法拥有的农村宅基地及其上住宅。土地使用权人、房屋所有权人为房地产税的纳税人。决定授权的试点期限为五年,自国务院试点办法印发之日起算。整个信息透露的并不多,未来房地产税到底是怎么样,可能很多人并不清楚,实际上十年前就已经有部分城市进行了房地产税的试点工作,我们看一下试点的政策是怎么样的早在2011年的时候,上海市就已经发布了《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我们解析一下政策。征收对象: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和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的住房价格计算:按照住房交易市场价格的70%计算。适用税率:0.6%税收减免:居民第二套以上住房的,合并计算住房面积。人均不超过60平米的,新购住房暂免征收房地产税,人均超过60平方米的,对属新购住房超出部分的面积,按本暂行办法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本市居民家庭中有无住房的成年子女共同居住的,经核定可计入该居民家庭计算免税住房面积来解释一下这些话是什么意思。案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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